叼爷
事实真相往往被谣言埋葬。
逻辑往往是不会赢得人缘,一个坦率指出事实真相的人,几乎肯定是无法获得众望的。
据说中国社会已经趋向求真,虽然叼爷不认为如此,但叼爷也可以谈谈于朦胧案中的事实与真相。
首先直接看于朦胧案件的结论:
于朦胧坠楼案在事实上没有谋杀疑点,真相上就是醉酒意外坠楼自杀无疑。
本文下面逐条反驳网民提出的,在客观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谋杀疑点。因为所谓的谋杀疑点并没有任何逻辑证据支撑,所以疑点不过是意淫而已。
- 反驳疑点:关于网络传播的于朦胧坠楼前的视频录像
所谓于朦胧坠楼前的视频录像只听声音不见人影,视频中没有出现于朦胧本人身影的解释是“后半段不让发”,如此生硬的解释,目的是为于朦胧案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忽悠傻子呢!
既然“后半段不让发”在国内平台不让发布,难道就不能拿到更自由开阔的国外平台发吗?
所以绝对造假无疑。
从技术角度分析,从拍摄者的站位角度可以发现,拍摄者的位置在“于朦胧”位置的对面楼房内部,从视频中可以清晰听到“于朦胧”喉咙发出的喊叫声,什么“你们要逼死我”,诸如此类的鬼叫。
那么问题来了!
黑手将于朦胧推上窗户抛下楼之前,于朦胧居然能够自由的大声发出声音?
如此愚蠢的黑手难道不怕于在被坠楼之前大叫,将黑手连同他们的幕后指使人全部大声给抖落出来么?
如果让叼爷来当黑手,那么作案之前肯定给于兄弄晕再抛或者给他嘴里塞点东西,比如臭袜子之类的。至少要让于兄彻底丧失反抗能力,哪怕是嘴炮反抗能力!
- 反驳疑点:社区、楼宇被核实为「阳光上东」小区、18 号楼。 有媒体与网友指出该楼 5 楼窗户纱窗破裂。
黑手选择在5层楼高度抛人,5楼也就十几米高。
将于老兄从十米的高度扔下楼,就不怕于老兄只是脚着地摔个半死吗
半死的于难道不会大喊大叫,将幕后黑手给全部给抖出来么!
如果让叼爷来当黑手,叼爷就选择从9楼10楼抛下去,确保于兄大概率彻底死透!
关于于二次坠楼的说法就更扯淡了。第一次摔不死于兄,再拖上去摔第二次?
说明黑手脑残到家,警方更是白痴到家,相信这种反智论调的观众,是傻逼到家。
- 反驳疑点:传出他握有「红色 USB」内含娱乐圈黑幕,被威胁、逼迫等说法。
于老兄掌握娱乐圈的惊天猛料以及官员贪腐洗钱证据。于如此有能耐握人把柄玩人于鼓掌,却在娱乐圈里混的如此糟糕:
看看于朦胧这些年以来参演过的作品,全不过是不温不火网络垃圾影视剧作品,连特么主演都没能到混上一个!
无论于出于自保还是勒索或是伸张正义目的而收集违法犯罪证据材料(正义?您也太看的起这些肮脏的戏子啦,难道于就没有从这些肮脏的交易中捞到任何好处么?!)
娱乐圈不就那点鸟事吗,男女淫乱,洗钱逃税,吸毒赌博,整个圈子的人基本都在这样玩,谁也不比谁干净多少!大家都是参与者,至于上升到杀人灭口,你死我活的层面么。
而且于充其量就一个3线小明星,他能掌握多大的秘密。
就算所谓的黑手要灭于的口,难道于本人就没有一点自保的意识么!
于不会将黑手的证据材料副本交给自己最信任的家人和朋友保管以防将来不测么,难道于的智力不及叼爷村里的二狗?
黑手要灭于的口需要承担巨大的潜在风险,而且还有谋杀的罪名在等着他。
于的家人会坐视不管么,不杀于还好,杀了黑手也要玩完。
不知道警方在于老兄身上找到那个无中生有的红色usb了没,为什么不是黄色的呢。
4.反驳疑点:对部分网友进行处置通报。疑点:北京朝阳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指部分人士散播谣言已被查处。
个人自媒体炒作虚构案件故事情节博取无知观众的眼球,说白了就是造谣。
中共当局火速依法办事: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罪名。
警方通报称抓了3个造谣编故事的女性,3名女性都是大龄女性!
真是应了那句女人年龄越大越无耻。
只能说抓的非常好,造谣煽惑民众的妖孽就该抓起来.
叼爷认为,或许女人因为生理结构的原因,在情感层面相较于男人更偏向感性,在思维层面更偏向主观。
特别是在得知自己的偶像生前遭遇不公,最后含冤而死后,而自发的种种非理性的疯狂举动。虽然这些现象是能够理解的,但是作为一个人,我们不能罔顾事实真相。
叼爷最特么反感的就是崇拜偶像的无脑群体了,这些人的存在是人类的悲剧之源。
5.反驳疑点:关于网传于朦胧母亲的告冤书
于朦胧母亲的“告冤书”声称握有儿子出事的关键证据,并认为于朦胧坠楼案完全属于冤假错案。
所谓的于朦胧母亲自称要拿证据来说话,但自己却通篇口说无凭,拿不出一丁点证据,导致前后逻辑矛盾。
所谓的关键证据何在???
难道证据不比纯粹的网络哭冤更有信服力?
所以,如果于朦胧案真的存在所谓的谋杀证据,无论谁能拿出这些证据公诸于众。
叼爷立即1秒原地跳起跪下给于的家属磕头如捣蒜般赔罪!因为叼爷也十分想见识一下。
最后造谣者在高冤书的落款处模有样的用指纹画押,以此强调于朦胧母亲告冤书存在的真实性!
可惜于朦胧母亲的喊冤书就是完全捏造的无疑,目的就是为了造谣生事鼓动舆论。
网络流传的告冤书,警方只需与于母亲确认一下便知真伪。
不知道警方抓到这位造谣的鸟货了没。
———
逻辑未必符合事实真相,但事实真相一定符合逻辑。于朦胧坠楼事件中所有网民提出的谋杀疑点全部经不起逻辑推理。
于老兄醉酒跳楼闹大后,当局迅速破案,平息舆论风暴,民众却不买账。于朦胧案件的真相就是自杀,只是大部分网民不愿意去接受简单的事实真相,更倾向于接受复杂的阴谋论,再加上自媒体煽风点火的鼓动之下,特别是那群在海外自媒体平台专靠流量吃饭的垃圾废物中文博主,呵呵,连狗屎都不如。叼爷在此劝大家少看这种Low穿地板的自媒体,当心大脑被强奸。
在事实真相面前,中国网民对权威的官方调查结论抱持不信任态度,甚至主动去制造传播谣言以此挑起国际舆论达到向中国政府施压的目的。
民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程度可见一斑,民众宁愿去相信高潮迭起的阴谋论。
于朦胧案的阴谋论涉及中共官员,可知中共的官员在民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就是一脑子使阴谋诡计玩人的恶鬼。
向社会公开案件卷宗
这是国内外的中文公知网红自媒体一致认可的,认为这是能够平息民众舆论平息民怨,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的解决方案。
首先,向社会公开案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而且让羊群般的民众参与进来监督案件,他们就有能力认识案件的真相么。
民众还不是人云亦云,盲目被网红公知自媒体牵着鼻子瞎分析带风向。
民众对案件的判断分析能力肯定是低到地板级别的。
比如前不久新闻报道有个女人在三亚游玩被路边的不明生物咬伤,中毒不治身亡。
当时的网红公知自媒体们倾巢出动来分析是女子是被哪种动物咬伤的,结果呢,高赞的观点几乎全部答错,更别提其他发生的人命案了。
有人专门针对网络神探们做过统计,最后的结论是网络断案神探们的破案率简直惨不忍睹,得出的结论绝大部分是错误的,网络断案神探们的破案水平击穿地板!
—-
话说回来,当年与叼爷玩的一哥们也是因为过度饮酒,神志恍惚要跑去爬9楼外边的阳台护栏来着。
若不是被在场的叼爷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之!
如果哥们有于朦胧那般迷倒万千少女的帅气,哥们就是如今的于朦胧啦!而叼爷以及在场的朋友就要倒大霉了。
因为一旦上新闻就有可能因此成为舆论风暴中的阴谋杀人的黑手了呢!说不定还会被刁民扣上同性恋、人妖的帽子,然后被人肉搜索。
这,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叼爷当年上学时,学校里也有人跳楼,女同学第一个跳出来公布是被人推下去的。
呵,又是女人,骗人的鬼。
潜规则
潜规指不成文的规则,字面意思是潜在的利益交换规则。
据说国人存在一种奴性文化,就是到下班时间依然选择继续工作,而且是0时薪无偿加班工作!
一个愿挨一个愿意打,据说失业率越高这种中国特色奴性文化现象在公司越体现的普遍。呵呵,视《劳动法》如厕所纸。这,就是一个潜规则的例子。
叼爷在公司是不是也是这样没有骨头滴软蛋啊?
没骨头的人任劳任怨,不会令人瞧得起!
叼爷不吹牛逼,叼爷是草根出身白手起家,在工作中还没有受过这种鸟事,而如今的叼爷也不会去潜规则自己的员工,而且叼爷相信中国未来的天下仍然是属于我们千千万万草根们的!为什么,翻开历史:因为肉食者鄙,因为中国的传统。呵呵。
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又有多少男女能经的住潜规则背后的利益诱惑呢!
在娱乐圈里厮混的男女明星们,又有哪个没被潜规过呢!
除非你身后有黑白道背景,比如任正非的小女儿姚安娜!
以安娜的身份背景在娱乐圈里厮混就不用接受潜规则,至少不用接受来自下层的潜规则,甚至还有能力制定潜规则去潜规则他人,比如可以让于朦胧这些小明星被基佬们爆菊花多少次后交换利益。
潜规则,从来都是人选择潜规则,而非潜规则选择人。
每个人都厌恶成为被潜规则玩弄的对象,但由于人性原因又不得不去接受潜规则,通过潜规则艰苦爬上高位后,便掉过头来潜规则下面的人,以此找回昔日被他人潜规则玩弄而失去的尊严。
这,便是人性丑陋的一面。
各位人生在世的叼毛们,谁没被潜规则过呢!
在家,叼父母打骂虐待叼爷,因为叼爷调皮!
在学校,老叼师体罚虐待叼爷,因为叼爷迟到!
入社会,潜规则就更多啦!
叼爷在3岁就已经知道,所有人都在用身体做买卖啦,有人愿意出卖肉体,有人愿意连灵魂都出卖,以此去交换人类那一点可怜的利益!
世人都在为满足自己这副肉躯产生的各种欲望而奔命,直至撞上死亡这堵墙!
又有谁能够看穿死亡背后的真相?自称要击穿死亡的润涛阎,如今在阴间的阎润涛不知道是否击穿了没有,人类可怜哪!
于朦胧死的冤么
于朦胧是潜规则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于是成年人,于完全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于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于在没有旁人的充分照顾之下,因过量饮酒导致脑子朦朦胧胧去坠楼,于自己去死就算啦!
万一压死下面路过的无辜路人咋办?这叫危害公共安全。
于算是喝酒喝死在酒桌上,为的是争取酒桌上那点可怜的利益呢。
所以戏子于朦胧并没有你们想象的美丽。
如果老天爷将于朦胧的人头替换成猪头。请问你,还会为于鸣冤叫屈么?
求真,就是用逻辑之剑穿透迷惑人心的画皮之美,直击真实之美。
否则就跟男人看到AV女优的裸体就想与之打炮一样,而女人看到帅哥美男吴亦凡就情不自禁的想当炮架!
所以,你的于朦胧,滚吧!